鋰電池包裝運輸要求與鋰電回收中運輸包裝風險
來源:寶鄂實業(yè)
2019-12-1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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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包裝和運輸,如處理不當,易燃燒和爆炸,事故也時有發(fā)生。其包裝和運輸中的非規(guī)范行為而導致的事故越來越受到重視。下面存能小編就聊聊鋰電池包裝運輸要求和鋰電回收中運輸包裝風險。
鋰電池運輸的基本要求
1.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劃歸第9類危險品;
2.所有鋰電池(組)須通過UN38.3測試;
3.對部分第9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提供了例外條款;
4.對運輸樣品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5.旅客攜帶的日用類鋰電池的限制;
6.所有缺陷的電池或損壞電池均禁止運輸的限制。
鋰電池包裝規(guī)范和要求
鋰電池包裝有以下幾種形式。一種是軟包,即鋁塑復合膜包裝,這種形式鋰電池的聚合物材料可以做成任意形狀;其次是鋁殼包裝,一般適用于大容量鋰電池,損壞時存在燃燒可能,但是基本不存在爆炸可能。第三種是鋼殼包裝,鋰電池早期基本的都是鋼殼,但是后來因為重量性能等原因曾被鋁塑膜和鋁殼替代不少,不過來后來隨著技術的進步,現在大容量電池鋼質材料的物理穩(wěn)定性,抗壓力遠遠高于鋁殼材質,在各個鋰電池廠家的設計結構優(yōu)化后,安全裝置已經放置在電池芯內部,鋼殼柱式電池的安全性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鋰電池包裝和文件要求
1.不考慮例外的情況下,電池必須遵守規(guī)則里(DGR4.2適用的包裝說明)的限制進行運輸。它們必須依據適用的包裝說明指導裝在DGR危險品規(guī)則所規(guī)定的UN規(guī)格包裝里,并在包裝上完整的顯示對應編號。
2.符合要求的包裝,除標有適用的正確運輸專用名稱和UN編號的標記外,還必須貼9類危險性標簽。
3.托運人須填寫危險品申報單,提供相應的危包證。提供獲得認證的第三機構出具的運輸鑒定報告,并顯示為符合標準的產(含UN38.3測試,1.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
鋰電回收中運輸包裝風險
一個是使用以后的不穩(wěn)定性,我們的電池使用過一段時間以后沒有發(fā)生過任何問題,但是中間的電芯,各個電池中間的電芯一致性相差比較大,會引起發(fā)熱,使用過的電池的風險會大于新電池。
第二個就是說受損電池存在的風險,這包括我們使用過程中,比如說動力電池發(fā)生了車禍或者是撞擊,還有就是受過外部的一個熱的干擾,在熱環(huán)境下存放或者是說使用的階段,都會存在著潛在的風險。
第三是電池液泄露的風險。
第四個是剩余電量高電壓的風險,我們知道即便電池放電以后,中間的電壓會有幾百伏的高壓,對人體來說是非常大的風險,如果操作人員處理不當的話會發(fā)生傷害。
















